设置关键词时“搭便车” 商家引流为何惹来官司?
近日,帮女郎从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因网络“关键词”而引发的官司。
广州的一家游戏公司经营的游戏品牌叫某果游戏,是3年前注册的商标,该商标在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并且在市场上占有率较高。最近,该公司在网站上搜索某果游戏时,网页上弹出的词条是武汉的一家游戏公司经营的网页,认为武汉这家公司的行为对自己造成了侵权,于是将其告上了法庭。

原告认为,被告擅自在网站的搜索栏将“某果游戏”设置成了自己公司的推广关键词,对自己造成了侵权。面对诉讼,被告公司并不服气,认为搜索的关键词是“某果游戏”,但显示的词条全部都是以广州某果科技有限公司的游戏这几个字开头的,与“某果游戏”单独并没有任何关联。

然而,在搜索中,用户根据“某果游戏”这一关键词,顺着点进去的却是被告公司的网站,甚至可以进行相关游戏咨询,被告就是靠搭乘原告的“便车”,为自己引流,从而获取收益。
法院经审理,根据原被告的经营范围,可以认定两个公司经营的部分业务存在竞争关系,被告在网站中设置某果游戏关键词与其网站相关联,将某果游戏的客户引流至其网站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该行为足以引人误以为被告与某游戏公司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法院认定被告公司的行为误导了用户的选择,分流了原告公司的潜在客户,综合考虑案涉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侵权行为等因素,判决被告公司赔偿原告公司6万元。

帮女郎查询发现,近两年,因关键词引流的侵权案件不在少数。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审管办法官李惠介绍,“经营者在经营中,对外进行宣传引流的时候,要谨慎地选择关键词,应避免相关公众在看到搜索结果后,误以为是他人的商品、服务,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否则可能承担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 湖北电视综合频道 记者 霍怡凡 郝志超 编辑 袁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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