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酒店开间房能日赚1000元?这份兼职有点“刑”!
一份日薪1000元的兼职
你想去应聘吗?
相信很多人都跃跃欲试
但是,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甚至有可能违反了法律……
张某是四川某高校的大三学生。今年5月初,他在广东东莞实习期间,同学陈某向他推荐了一个赚钱的“活儿”——去指定酒店开房,用设备连上房间的电话线,再连上无线网,每台设备正常运转每日就能拿到1000元报酬,还报销车费、食宿费等一切开销。
明知这条“赚钱项目”是为电诈分子提供帮助,张某仍然答应下来。
“明知自己做的事涉嫌违法犯罪,为什么还要铤而走险?”
面对民警询问,落网后的张某坦言:“上线给的报酬很高,我想多赚些钱。”
每天操作一番轻轻松松赚到两三千元,尝到甜头的张某一发不可收拾。然而,他的赚钱美梦很快便戛然而止。
6月2日上午,张某从湖南益阳坐车抵达咸宁后去了四家酒店。经过测试,他在其中三家酒店安装了设备。
“趴下,别动!”当天下午5时许,张某刚走进酒店房间准备处理设备故障,就被在此蹲守的民警制服。被抓的时候,张某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此前,他在9个城市成功作案,每天换一个地方,屡试不爽,怎么这次刚到咸宁就被警方发现了?
“只要你启动设备,我们就能第一时间监测到设备的准确位置。”办案民警说,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已经破获了多起类似的电信网络诈骗案。
6月6日,采用相同手法在咸宁某酒店作案的苏某,刚启用设备不久就被民警抓获。据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为了躲避警方打击,一般早上到酒店安装设备,晚上7点前返回酒店取走设备,然后前往下一个城市作案。张某等人用设备连上酒店的电话线之后,诈骗分子通过该设备将省外或境外诈骗电话伪装成本地固话,以此降低受害人的防备心,再冒充电商客服等人员实施诈骗。
据长江云新闻记者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使用GOIP、VOIP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是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科普:“GOIP”小课堂——
“GOIP”是什么?
“GOIP”是一种虚拟拨号集成通讯设备,目前被广泛用于冒充公检法诈骗、虚假征信诈骗、冒充客服诈骗、冒充亲友诈骗及虚假网络贷款诈骗等五类电诈案件。诈骗团伙可通过远程控制软件,在异地(境外)使用GOIP设备拨打电话、收发短信,实现人与设备、人与电话卡分离。
“简易GOIP组网”诈骗模式
GOIP:相当于一个大手机,一般可以插32张手机卡,每一张卡就是一条线路,对应境外诈骗窝点的一个电话座席。
GOIP组网:一般由“GOIP+卡池设备”组成,配套的卡池设备可以插128张手机卡,卡池设备还可以与GOIP分离使用。
简易GOIP组网: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仅仅利用多台手机搭配远程控制软件和音频对录线架设通讯网络后,境外犯罪分子通过一些远程超控软件来控制其中的一部手机,通过微信、QQ等网络软件与其中的另外一部手机进行联系,并将音频信号传至第一部手机,从而实现了诈骗通话。
(责任编辑 刘蕊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