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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宜昌:“十个严禁”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2016-09-16 16: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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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宜昌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

“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聚餐、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

市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早打招呼、早作提醒,充分利用中央纪委有关通报精神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奢靡享乐问题,紧盯隐性变异“四风”,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宜昌市纪委)

(责任编辑 黄静蕾)

责任编辑 黄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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