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荆门丨京山:行政复议高质效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荆门京山市积极构建市、镇、村三级行政争议化解责任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日前,京山一家企业向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他们购买的北京某公司生产的电动观光车有质量问题,经湖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认定为不合格车辆,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 彭兰平律师:“我们认为申请人这方也有不当的行为,他们后来的意见是可以接受处罚,但是罚款金额过高,并且他们也愿意给消费者他们置换车辆。”
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后,提出因为企业生存困难,愿意主动召回不合格车辆,并提出减轻处罚的行政复议。

荆门京山市行政执法监督局负责人 任新平:“作为一个企业他的承受能力毕竟有限,我们组织双方进行协调、进行调解,经过反复多轮的协商调解,最终行政单位认可了我们的观点。”
经过行政复议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京山市市场监管局将原来20万元的处罚变更为3万元,申请人也在承诺期限内,将原来的车辆全部置换回去。

荆门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股股长 刘文战:“在行政复议机关的组织下,把罚款从20万降到3万,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合情、合理、合法,达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京山市积极探索行政复议改革,形成“一链三环”工作机制,在京山市一级、镇区一级和镇的村组形成一个化解行政争议的责任链,实现“零距离引流、一站式服务”;构建了复议案件之前干部群众的法律培训,案中的调节化解,案后的评估论证跟踪三个环节。

荆门京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李远:“在改革事项之前,行政复议主要是对案件进行纸面审理,主要是判对错,现在我们改革就是以判对错目标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引入了全过程的调解机制,案前、案中、案后都有调解。”
京山市构建行政复议和其他行政争议化解途径相衔接的“一揽子解决纠纷”机制,让行政复议调解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减震器”。以往每年的复议案件在30件以内,今年案前调解、和解行政争议就有75件,社会满意度大大增加。
监制:洪燕
编审:刘征
主编:王飞
统筹:邱惠 周晓焕 孙海迪
记者:湖北广电荆门融媒体记者站 王飞 京山台 吴峰 杨科 黄梦
新媒体编审:李桓
新媒体编辑:洪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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