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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十堰郧西:巡回审判进乡村 以案普法零距离

  2023-03-09 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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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宣判,请全体起立!经合议庭评议,判决如下:被告宋某兵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23年3月1日,十堰郧西县人民法院在景阳乡开展巡回审判,依法对宋某兵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当地干部群众百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5月4日下午,被害人廖某秀认为被告人宋某兵偷了其地里的菜,便辱骂宋某兵,双方即发生口角继而厮打,宋某兵将廖某秀推倒,致廖某秀右侧二肋骨骨折,面部受伤。2022年7月18日,经湖北省十堰郧西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廖某秀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因宋某兵出生于1942年5月,年老体弱,故未被羁押。

庭审中,被告人宋某兵当庭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他在庭审中悔恨地说:“我都这一把年纪了,一时冲动把人打伤,触犯了法律,我真后悔,真是丢死人了,我愿意接受处罚。”

经合议庭评议,认为被告人宋某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因邻里纠纷引发,被害人廖某秀对案件的发生负有一定过错,综合考虑被告人的其他从轻量刑情节,合议庭当庭宣告判决:“被告人宋某兵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宋某兵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汪文玲结合本案情况和近年多发的邻里纠纷案件讲解了故意犯罪的认定,对旁听的村民们进行了零距离的普法,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纷用法”。

此次巡回法庭现场以案说法,让群众在家门口“零距离”获得法治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赵龙文 程星婷 通讯员 王群群 叶贵方 常峻溟 范绍东 责任编辑 李小涵)

责任编辑 李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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