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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湖北落实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2016-08-30 10: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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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报讯  (驻湖北记者王永娟)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的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文化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北省体育局《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出,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主要是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文化体育群团组织,从事公益文化体育服务的事业单位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

在购买内容方面,意见提出,对于新增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内容,凡适于以购买服务实现的,原则上都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政府指令性演出等文化体育活动不属于购买范围。

针对广受关注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资金使用问题,意见提出,实行省、市、县财政资金保障分级负责制,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进一步明晰了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意见提出,健全由购买主体、公共文化服务对象以及第三方共同参与的综合评审机制,加强对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绩效评价,并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对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等,进一步突出结果导向。

此外,湖北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暂行)》新增了公益性美术作品的创作、展览与宣传等内容。

责任编辑 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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