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云评 | 疫情不是行情!
近期,由于需求量激增,一些地方出现药品、消毒产品、抗原试剂、口罩等涨价现象,有的物品甚至远超此前的市场价数倍。个别人乘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企图借“疫”生财,既扰乱了市场秩序,也增加了公众恐慌,为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增加了难点。
12月9日,针对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波动和市场竞争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从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等方面,对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划出“九不得”红线,给不法经营者敲响了警钟!
连日来,湖北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公布一批查处涉疫物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严惩一批涉疫药品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 12月13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曝光了武汉市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光谷店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等5起典型案例。(点击此处查看详情>>)
■ 武汉市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哄抬价格案件9件。
■ 十堰市局责令4家药店现场对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进行整改。
■ 12月15日,咸宁市局向社会公布4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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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在特殊时期雷霆万钧、利剑出鞘、保障民生、维护公平,更提醒生产经营者:疫情不是行情,守法经营,不趁“疫”打劫!
【长江云评】:“新十条”中第五条强调,要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在当前防控形势下,保障市场涉疫药品物质供应,关乎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秩序稳定。任何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都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是在扰乱和破坏防疫大局,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疫情不是“行情”。疫情当下,在防疫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上动歪心思,发“疫情财”,不仅吃相难看,更是于法不容。防疫是红线,生财请绕道。事实证明,疫情不是任何人发家致富的机会,谁敢趁“疫”打劫、借“疫”谋财,必定会付出沉重代价!
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触犯红线的行为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零容忍" 坚决打击;生产经营者则要依法依规经营,不取不义之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广大消费者要科学理性面对当前疫情和防疫举措,坚决抵制、及时举报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多方努力,齐心守好“药箱子”,我们一定能夯实健康根基,守得“疫”去春归来。
策划|李登清
文案 | 孙俊、胡傲蕾
设计 | 向悦
责编 | 董晶菁
来源 | 部分素材综合自央视新闻、湖北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