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长江云

8省出台“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追责”细则

法制晚报  2016-08-25 18:07:57
分享到:

上半年罚款数额达26447.62万元

在落实《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方面,田为勇介绍,在今年上半年,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07件,罚款数额达26447.62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942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1202件;移送行政拘留1291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40起。

与2015年上半年相比,按日计罚案件数量上升6%,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上升62%,适用限产停产案件数量上升10%,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上升65%,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上升14%。

据田为勇介绍,上半年的环境执法工作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

一是目标导向,将环境质量与执法力度挂钩。2016年上半年,以《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执行效果、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变化等为依据,对环境执法不力且区域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10个地市提出公开批评,督促其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第二,注重确立正反两方面典型,一方面通报表扬江苏泰兴、福建、湖南、湖北以及重庆等环境执法效果显著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环境执法队伍正能量;一方面以执法不力、恶意违法为反面典型,通过通报批评、向社会公开等,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第三,采取对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启动公益诉讼、列入违法企业“黑名单”或“失信企业名单”等多种措施。

四是创新执法,多种形式挂牌督办重点案件。2016年上半年环保部直接挂牌督办案件19起,涉及14家企业、1个工业园区、1个饮用水源地、5个地市级人民政府;

五是直查直办,树立环境执法权威。自3月以来,环境保护部直接出动查办30起案件,涉及排污企业及环境问题53家(件)。

据介绍,下半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的各项要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责任编辑 周鑫
分享到:

便民服务

定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