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湖北省中青年艺术表演人才大赛暨新人新作展演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文联,省演艺集团,有关高校,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舞台艺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湖北舞台艺术创作高质量发展,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将于2022年11月在武汉举办湖北省中青年艺术表演人才大赛暨新人新作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全省国有文艺院团、文化和旅游系统艺术职业院校、有关高校艺术院(系)和新文艺团体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艺术表演骨干人才。湖北省舞台艺术培养百人工程中符合条件的表演人才原则上必须报名参赛。
二、参赛作品
(一)参赛作品涵盖戏剧、戏曲、舞蹈、杂技、器乐、曲艺、声乐等7个艺术门类,参赛人员可以用单独表演的作品参赛,也可以用集体表演的作品参赛。
(二)参赛作品要求:戏曲类参赛作品可以是新创作品或传统戏曲折子戏,戏剧等其它6个艺术门类参赛作品均须是新创作品。新创作品须为党的十九大以后创作排演的小型作品,具有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思想内容健康,艺术特色鲜明,鼓励艺术创新、形式多样化的节目参赛。其中,戏曲小戏折子戏不超过25分钟,戏剧小品不超过15分钟,声乐作品不超过5分钟,器乐、舞蹈、曲艺、杂技等作品不超过6分钟。
三、申报工作
(一)申报程序
1.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统一做好本地国有文艺院团、文化和旅游系统艺术职业院校参赛人员的遴选申报工作。有关高校、省演艺集团、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参赛人员遴选申报工作。
2. 新文艺团体参赛人员申报程序、名额和遴选方式由省文联确定并组织实施。
(二)申报名额
1.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每个艺术门类可推荐6—8名演员参赛,其他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和省演艺集团每个艺术门类可推荐3—5名演员参赛,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有关单位、有关高校每个艺术门类可推荐1—3名演员参赛。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等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遴选产生参加决赛人员名单。
2. 各地、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名额控制报送人数。如确有条件优秀、成绩突出的演员,须由报送单位提供相关说明及市级或以上艺术成绩证明并报主办单位同意后,方可适当增加名额。
(三)申报材料
1.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省演艺集团、有关高校和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有关单位推荐报告;
2. 2022年湖北省中青年艺术表演人才大赛暨新人新作展演申报表(见附件);
3. 参赛作品音视频(用U盘存储)。
四、奖项设置
奖励分戏剧、戏曲(包括戏曲表演和戏曲演奏)、舞蹈、杂技、器乐、曲艺、声乐等7个艺术门类,分设创作和表演两大类奖项(传统折子戏只评表演类奖项,不评创作类奖项)进行评比,每个艺术门类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舞台艺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遴选推荐优秀表演人才参加2022年湖北省中青年艺术表演人才大赛暨新人新作展演,展示本地、本单位人才培养成果。
(二)参赛人员申报材料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 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田松 刘思畅
联系方式: 027—68892323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2年9月8日
附件:《2022年湖北省中青年艺术表演人才大赛暨新人新作展演参赛人员申报表》(点击“阅读原文”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
来源:艺术湖北 湖北文旅之声
责任编辑 黄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