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云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二审今天开庭

2022-08-26 08:56:32 
分享到: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一审公开宣判一个半月后有了新进展。8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西双版纳州中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开庭审理。

此前报道,7月7日上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被告人洪峤、祁文强盗窃一案,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洪峤与被害人李某月(女,殁年21岁)系恋人关系,后二人发生矛盾,洪峤产生杀害李某月之意,并邀约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2020年7月6日,洪峤等三人在江苏省南京市选定云南省勐海县普洱茶公园为作案地点,由洪峤诱骗李某月前往勐海县,同时提供资金及作案工具,后洪峤带领张晨光、曹泽青多次演练杀人方法并交待作案细节和定时汇报等要求。9日上午,张晨光、曹泽青到达勐海县。当晚,李某月被诱骗至作案地点,曹泽青、张晨光将李某月杀害并掩埋。

一审判决显示,洪峤因与被害人恋爱纠纷,精心策划犯罪,指使张晨光、曹泽青将被害人杀害并掩埋,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罪、悔罪态度差,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依法予以严惩。

法院一审宣判前,李胜曾告诉记者,他们苦苦等了两年,坚决要求严惩。7月7日上午宣判后,李胜在法院门口表示,宣判时他一直关注着洪峤的表情,洪峤“非常冷静,心理素质非常高”。宣判当日,李胜夫妇带着判决书到勐海县普洱茶公园,将判决结果告诉女儿。

7月25日上午,李胜告诉记者,该案三名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均提起了上诉,其中洪峤提起了无罪上诉,另两人则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该案三名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均提起了上诉,其中洪峤提起了无罪上诉,另两人则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两年来我们承受了巨大的悲痛,来回奔波在江苏、云南之间,耗费了所有的精力和财力,上诉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是我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得知三名被告提起上诉后,李胜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决不妥协,斗争到底”。

来源:潇湘晨报

(责任编辑 谢雅静)

0
分享到:

便民服务

定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