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云

职工隔离期遭裁员还被抵扣年假 法院判企业赔9万余元

2022-02-23 0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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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因疫情原因被隔离期间以公司经营状态不佳为由对原告采取经济性裁员,在裁员的程序及时间方面均存在不合法合规的情形。

首先,在裁员程序上,用人单位裁员前并未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也未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其解除程序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其次,在裁员时间上,用人单位在劳动者隔离期间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因此,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另外,关于差旅费和未休年休假工资,本案中,用人单位每月发放的差旅费3000元属于固定发放的现金补贴,并非报销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应计入工资总额,而且被告用人单位并未就疫情期间休假抵扣年休假事项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未通知劳动者,故疫情期间休假不能抵扣年休假,用人单位应足额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来源:钱江晚报微博

(责任编辑 徐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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