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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优化营商环境丨十堰:“标红走绿173045” 让涉企案件不再“执行难”

  2022-02-14 11: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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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快速办理涉企案件,2021年以来,十堰市茅箭区法院创新建立“标红走绿173045”快速办理涉企民事案件工作机制,从制度上压减涉企案件立、审、执时间,优化业务流程,切实破解涉企执行“死结”。

在2022年春节前夕,十堰一景彩钢板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腾孝敏,来到茅箭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办公室,填写了执行款发放审批表,并领到了16万多元的执行款,这让他很是欣喜。

十堰一景彩钢板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 腾孝敏:“我是没想到会执行这么快的,前前后后十多天就执行完毕了。”

原来,就在不久前,腾孝敏的公司与其他公司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在提起诉讼后,该公司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无奈之下,藤孝敏向茅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短短十多天他就拿到执行款,而在以前,像这样的案件从立案、审结到执行,至少得半年以上。而如今的快速执行,得益于茅箭区法院创新建立的“标红走绿173045”快速办理工作机制。所谓“标红走绿173045”,是指对涉企民事案件标记“优先办理”红章,在办理过程中走“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1日内立案并流转,在接收案件后,在7日内确定开庭时间并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在30日内审结,在执行立案之日起45日内执结。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君:“这样一来,不仅为企业节约了大量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同时也为企业节约了大量的经济成本,实现了企业利益的更大化。”

“标红走绿173045”机制,让企业拿到执行款变得“容易”,但让司法部门将半年的工作量压缩至一个多月完成并不是容易事儿。为了提升涉企案件立、审、执办理效率,茅箭法院将司法办案与“护企促企”有机结合,印发的营商环境相关文件要求,并增加开庭次数,倒逼案件办理时间,并对超期未结涉企民事案件进行督办,进一步减少涉案企业打官司的时间。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君:“(现在)一天可能要开4个或者6个庭,那么他只能利用中午的休息时间,或者是晚上的休息时间,以及节假日的时间来完成这些大量的工作。”

《茅箭区法院快速办理涉企案件的工作意见》实施以来,案件平均审理时长36.7天,相比于实施前平均审理时长缩短了30天,涉企案件投诉率同比下降62%,案件再审率同比下降27%。同时,茅箭区法院还对涉企、涉民生案件,强力推进清场、拘留、搜查等强制措施集中执行活动26次,传唤被执行人341人,司法拘留83人,依法判处拒执罪2人,现场达成和解215件。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优化,市场主体涉法涉诉满意度持续提升。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陈赟 赵龙文 杜可飞 程星婷 责任编辑 李小涵)

责任编辑 李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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