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全国爱卫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镇复审结果的通报》,湖北武汉、黄石、十堰等13城再次获评“国家卫生城市”!
通报称,根据国家卫生城镇相关评审管理办法和标准,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对2021年进入复审程序的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了评审,对各地上报的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复审结果进行了抽查,重新确认北京市房山区等270个城市(区)为国家卫生城市(区)。
湖北13城再次获评“国家卫生城市”: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当阳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
此外,全国爱卫办重新确认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等234个乡镇(县城)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湖北两地被评为“国家卫生乡镇”:宜昌市兴山县城、襄阳市谷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有这些评选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是我国城市卫生工作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志,也是全国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这一殊荣意味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快速发展,生态与居住环境得到不断优化,彻底改变城市脏、乱、差的面貌,群众生活得更加安逸、舒心。这项荣誉称号的评选有以下几项标准。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具有立法权的城市应当制订本市的爱国卫生法规,其他城市应当制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
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
市容环境卫生
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
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
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
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 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
环境保护
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