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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物业公司拖欠585万元巨债 财务人员不配合妨碍执行

  2021-10-20 00: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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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追一笔高达585万元的欠款,被执行人是一家物业公司,不给钱还变着花样逃避,怎么回事,咱们赶紧去执行现场看看。

是一个物业公司之前在另一个小区

为居民提供物业服务

因为服务比较差

后来就更换了物业

但是之前预收了相关五百多万元的费用

今天我来调查 执行

2015年11月,贵鑫源物业公司与武汉市洪山区和平社区居委会以口头约定的形式,进驻该社区进行物业管理。

每个业主新搬进去的都是预收两千元(装修押金)

物业费 水电费

2018年的他都(预)收了

群众都提意见

你把钱收进去了

你没干事

该退的要退

2017年3月 他没有做了

我们要他把账盘一下

他们开跑了

预收的五百多万元去哪儿了?这账还没算清楚,物业公司就联系不上了。根据调查显示,涉案公司的物业经理桂某,现在是另一家物业公司的法人代表。但是,桂某在寄给法院的一份退场书面材料中声称,自己现在没有经营物业管理了。可当执行法官上门时发现,桂某的物业公司照常经营着,桂某就在财务室里。

需要你们公司申报财产

但是一直都没有交

因为你们公司账上又没什么钱

你们的公司又在这里收物业费

你看给个时间我

我身体不好

面对法院调查,被执行人以生病为由,拖延还款。既然公司还在经营,表明有收入来源,那么这些钱又去了哪呢?

据了解,这个小区一共有1400余户业主,他们每个月的水电费以及物业费都是缴纳到这里,可以看到桌上有一个付款码,我们扫码之后,它是以一个个人的账户在收取费用。

物业公司借用其他员工个人的账户

作于日常经营

一方面涉嫌违反国家税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另外他也涉嫌存在逃避执行

转移公司财产的相关情形

执行现场,法官要求财务人员提供公司的账目,但会计许某一直不配合。

什么叫我拒不提供

我跟你说的蛮清楚

你跟法人 老板说好

桌子你要搬起走

你就搬起走

你是直接责任人员

法院执法的情况下

你就不能说老板说怎么样就怎么样

你如果什么都听老板的

那么你就愿意替老板承担法律后果

由于该公司财务人员不配合调查取证,存在妨碍执行的情形,法院作出了预处罚决定。得知要被处罚1.5万元,许某赶紧拿出收款的银行卡和账本。

我手上拿的就是物业公司的账本,可以看到每天物业公司都有千元到万元不等的费用进账,被执行人现在依旧是不愿履行巨额的还款,逃避执行。

由于被执行人公司有收入却不如实申报财产状况,执行法官现场向物业公司、法人代表桂某开具共23万元的预罚款通知书。本案后续进展将持续关注。

编辑:彭鸾

责任编辑 姚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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