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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长江评论·本周:以规则之力 促绿色崛起

  2021-10-17 18: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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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您注意没有,2021年,关于“极端天气”的新闻屡屡出现——极端到难以承受的暴雨、一个接一个凶悍的台风、40度高温的北极之夏、超过1米积雪的巴西热带森林……

来自大自然的声音反复告诫——当人类友好保护自然时,自然的回报是慷慨的;当人类粗暴掠夺自然时,自然的惩罚也是无情的。

所以,本周,中国首次举办的全球性环境议题峰会——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被赋予了更大的期待。期待行之有效的办法,让更多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这个办法是什么?

中国的方案是——合作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并一定要有“雄心和务实兼顾”的规则,来把更多人聚拢在绿色发展的正确道路上,行而不辍。

举个很具体的例子。

在这次大会的生态文明论坛上,公布了新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湖北鄂州市梁子湖区入选。这里的生态价值核算和生态补偿经验,受到国家肯定。他们的做法,就是给土地、水域、森林等自然资源“明码标价”,按照总量平衡的原则,消耗生态价值较多的区域,就得给提供了更多的生态服务价值的区域支付生态补偿金。自2018年开始,在这个“规则”的倒逼之下,各个区纷纷想办法转型升级,因为不改变发展方式,每年从高能耗工业中赚的钱,还不够给其他区域的生态补偿金。

规则之力,可见一斑。

记得湖北试点碳排放权交易第一年,有些企业认为这是耍耍概念,结果当年华新水泥花了2900多万当了“买碳翁”,这相当于他们在湖北区域当年95%的利润。第二年,这些企业知道厉害了,纷纷主动加大技改力度,在节能减排上增加投入,几年下来,湖北企业累计减少碳排放3000万吨以上。

上个月召开的一次省委常委会会议上,应勇书记指出,要“算大账、长远账、整体账,尤其是要算好生态环境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决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限制、遏制、引导,都要靠“规则之力”。在绿色发展的过程中,湖北实践、创新了许多制度层面的规则。

比如,河湖长制、税收杠杆、率先在全国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基本建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等等。

绿色崛起,是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题眼”。无论是守好“绿色”,还是努力“崛起”,规则的力量都是最稳定、最持久、最靠得住的力量。当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以绿色发展为目标的转型反而比破坏式发展获得更多,就会倒逼生产变革、动力变革、效率变革,美丽湖北、绿色崛起的目标,才既具雄心又兼顾务实。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常江 责任编辑 美子)

责任编辑 张智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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