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组织机构
办公厅: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委厅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省直派驻机构日常联系等。
组织部: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能的部门;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研究室: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法规室:负责提出全省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计划和立法建议;起草、修订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立法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履行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信访室: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省管干部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在向省委报告的同时向中央纪委报告;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至八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地区(单位)省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地区(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审理委厅直接检查处理和厅(局)级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承担监察厅的行政复议工作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等。
预防腐败室:承担省预防腐败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省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等。
机关党委:负责委厅机关党的建设;负责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建设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机关纪委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等。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委厅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建设工作以及服务与管理工作等。
(责任编辑 何潜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