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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应检尽检!湖北对13类重点人群开展核酸检测

  2020-11-27 07: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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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湖北省政府召开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开展13类重点人群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工作。针对大家关注的问题,省卫生健康委负责人对政策进行了解读。

本次应检尽检政策所指的重点人群是哪些?

省卫健委负责人:4月,我省率先提出在武汉市开展5类人群“应检尽检”,在武汉市以外地区开展2类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6月,在总结我省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应检尽检8类重点人群,分别是: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随着冬季来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到了非常关键的时期。11月5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的通知》。11月20日,省指挥部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应检尽检政策的通知》。目前,我省明确在此前8类应检尽检重点人群的基础上,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鄂返鄂人员、直接接触冷冻冷藏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密闭或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等5类人群纳入应检尽检范围。

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如何开展?

省卫健委负责人:关于应检尽检检测频次和检测方式,我省规定,对发热门诊和已收治新冠肺炎病例的定点医院工作人员、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鄂返鄂人员、直接接触冷冻冷藏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8类人群采取“单检”方式,每7天检测核酸1次。

对未收治新冠肺炎病例的定点医院及非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采取“混检”方式,每月检测核酸1次;对这些机构中急诊、呼吸、感染等风险较高科室工作人员采取“混检”方式,每14天检测核酸1次。

对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采取“单检”方式,每14天检测核酸1次。

对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所有人员采取“混检”方式,于12月10日前完成全员检测;新进人员采取“单检”方式,逢进必检。

对密闭或人员密集场所(农集贸市场、机场、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旅行社和旅游景点、图书馆、健身房、影剧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工作人员采取“混检”方式,于12月底前完成全员检测。

此外,各地核酸检测费用按原渠道解决,对于新增加的5类重点人群由各级指挥部决定,鼓励政府承担费用。

本次应检尽检涉及人员覆盖面广,我省检测能力如何,质量、安全怎样保障?

省卫健委负责人:当前,我省已累计建成核酸检测实验室310个,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有2家核酸检测实验室的目标,检测能力达到日均单样54万份。

应检尽检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测工作,民政、公安、司法、商务、交通、市场监管、海关、边检等其他部门分别协调组织管辖行业内重点人群检测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将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同时,积极开展实验室能力建设标准体系认证和实验室室内质控,组织检测机构分批参加室间质评,提高核酸检测的精准性,保证检测质量,严格核酸检测流程,切实规范样本收集、保存、检测、销毁等工作程序,确保生物安全,保护受检对象个人隐私,做到信息及时准确、检测结果管理规范。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 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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