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均查获酒后交通违法百余起 武汉江岸交警落实办案新机制让“醉猫”难逃法网
近日,武汉江岸交警持续保持对酒后交通违法零容忍态度,不断加大对酒驾醉驾整治力度。10月9日晚,一新能源网约车司机在给车辆充电完成后挪车的间隙,因刚在家中喝过酒被正在路口设卡盘查的江岸交警当场查获......

10月9日晚21时55分许,江岸区交通大队二中队民警胡剑锋、熊建国二人带队在江岸区和谐大道君安花园小区附近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鄂AD917**的白色新能源轿车驾驶人有饮酒嫌疑。民警随即对驾驶人罗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浓度为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按照相关规定,民警随即将驾驶人罗某送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经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65.0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罗某交代,当晚他将车停至家附近的充电桩处给车辆充电,而自己则回到家中吃饭,席间喝了一些酒。待车辆充电完成后想在家附近找一个停车位将车停下。本以为家门口几百米的路不会碰到交警,没想到被交警抓个正着!

经民警现场调查取证,驾驶人罗某所驾驶的白色新能源轿车还属于某网约车企业的营运车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罗某的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目前已被江岸交警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从今年5月21日起,按照上级部门关于优化调整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理机制的要求,江岸交警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采取“自查、自办、自诉”的工作新模式。新模式启用后,江岸交警抽调精干警力,优化办案流程,畅通公、检、法等各部门对接渠道,实现醉酒案件查、办、处、诉多环节“一站式”无缝对接,进一步缩短案件办理时间,实现对醉酒危险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的打击目标。据统计,自5月21日新机制实施以来,江岸交警共查处各类酒后交通违法行为608起,其中办理醉酒危险驾驶案件204起,有效震慑了各类酒后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了辖区路畅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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