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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湖北中小企业 创新创业 我挺你!

  2020-09-25 20: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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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这个办法将给中小企业带来哪些好处,又是如何制定出来的?来看报道。

聚焦企业急难愁盼 针对性立法

《实施办法》从资金支持、创业支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等方面,制定了59条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摸清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因素,找准病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多个市州、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前往咸宁、黄石、宜昌等地开展实地调研。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述华:“我们在黄石、咸宁一些地方调研,一些企业效益比较明显,有订单,有市场,但是他们反应这个资金瓶颈的问题非常突出,所以实施办法专门就针对资金问题作出了很多规定的条款。”

融资,是中小企业最愁的事,也是《实施办法》中,最关切的事。59条规定里,有11条是关于资金支持的。比如,省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并对资金的使用方法做出了规定,包括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资助等,还特意提出,专项资金用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资金比例,应当不低于三分之一。

武汉奋进智能机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击水:“在制度上,甚至在法律上,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给予了一些支持,这个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很有利的。”

探索创新思路  科学立法

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实施办法》中,创业支持、创新支持共17条措施,都是以创新为核心。其中“创新支持”章节中的首条,聚焦了“开放性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如何发挥好平台的作用?省人大调研组在武汉光电工研院找到了灵感。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卜江戎:“工研院建立了一个市场运作的产业发展基金,吸纳了社会很多市场主体参与投资,股东来决定哪些成果投资,充分体现了市场的作用,同时,他们又借用了国家光电实验室这个世界一流的创新设施,把市场的配置资源和政府的公益性有效的结合。”

《实施办法》中充分吸收了调研成果,并规定:遵循公益性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开放性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梁蕊 郑洁 冯志强 责任编辑 殷竟成)

责任编辑 殷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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