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恶势力集团!荆州江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2020-07-17 09:55:07
7月15号,江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庭审严某等9人涉恶案件。
江陵县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以来,被告人严某、侯某、吴某、刘某、华某等9人(其中华某已判刑)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江陵县郝穴镇及熊河镇部分区域,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多次借故生非、逞强耍横,为非作恶,实施了随意殴打他人,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任意毁损公私财物等多起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严某为首,吴某、龚某、严某为主要成员,侯某、刘某、朱某、阳某、华某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严某系该恶势力集团的组织、领导者,应当按该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吴某、侯某等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依法宣判判决结果。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温少海 通讯员 沈黎明 韩俊康 张梦蝶 责任编辑 徐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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