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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老河口禁渔期非法捕捞 这两人“入网”了

云上老河口  2020-06-28 1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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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至6月30日是汉江流域的禁渔期,在此期间汉江全域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捞行为。老河口市公安局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对辖区水域进行不间断巡逻防控,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6月26日5时30分在汉江洪山嘴苏家河段水域巡逻时当场抓获两名非法捕捞者。

经审讯,祁某和孔某夫妻交代,自政府开展汉江生态大保护行动以来,渔船网具回收、渔船上岸,生产性捕捞打渔得到全面禁止,水里的鱼明显感觉增多了,这个时候出去打渔一定能卖个好价钱。于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抱着侥幸心理,冒着违反禁渔通告和禁渔规定的风险,驾驶自家的铁皮渔船并携带自制改装的电捕鱼器,乘着夜色遮掩,在凌晨河面看管薄弱之际进入汉江洪山嘴苏家河段水域进行电捕鱼,没想到第一次出来就“入网”了。凌晨5时30分,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目前,二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下一步,警方将加大对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作和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打击整治力度。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勿非法捕捞水产品,并希望广大市民一旦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拨打110电话举报,共同维护好汉江的生态环境。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云上老河口

(责任编辑:许鹏)

责任编辑 许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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