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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房屋土地证使用年限到期了咋搞?襄阳市不动产登记局答复了

襄阳广播电视台  2019-10-10 17: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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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或者不动产权证

证件上会注明

土地的使用年限

上面标注的使用年限

意味着可以占用土地的年限

正因为这一原因

不少买房人都会关注到

土地的使用年限问题

“市民张女士在樊城的立业路有一套住房,从去年开始她就对外出售这套房子,可因为土地证上标注的土地使用年限问题,110平方的房子虽然售价只要80万,可仍然难以出手。”


张女士:“因为这个土地证到期了,2018年1月份就到期。这是襄阳市第一批到期的,因为土地证到期了,卖也卖不出去,没人敢买。”

张女士这套房子所占用的土地

当初出让的时候

只交纳了20年的出让金

到了去年年初

土地使用年限已经到期

许多买房人虽然看中了这套房子

但当看到土地证上的

土地使用年限已经过期后

立马不愿意购买了

为解决这一问题

从去年开始

她先后多次找到原市国土局

不动产登记局等相关部门

要求他们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

但一直没有一个让她满意的结果

张女士:“土地局他们就说你这个等领导回话,我们就一直等到现在。今年又去问,还是这句话,所以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弄这个。”

这套房子是张女士在十年前

购买的二手房

由于是房改房

当时张女士还交纳了

2千多元的土地出让金

现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

张女士认为也可以采取

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办法继续延期

张女士:“我就想着如果是让我出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因为我买的时候出过的。如果再让我出的话,我愿意出这笔钱,或者是把它续期啊,这到期的话自动续期,但这个自动续期怎么办,因为是襄阳市第一批,他们不知道怎么弄。”

但让张女士始料不及的是

国土部门表示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

业主可以继续使用

但主管部门暂时不能收钱

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局窗口工作人员刘俊芳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目前以过渡性办法处理。权利人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继续使用。”

张女士表示

既然可以续期

她可以将原来的

房产证、土地证合二为一

办一本新的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部门答,他们可以给张女士的两证合一,但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上,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期不会更改。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土地到期以后如何处理,近年来已在全国多个地方出现。此前,原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协商以后出台意见表示,在相关的法律安排明确以前,以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具体要等待中央的政策规定出台后,再与之做好衔接。也就是说,目前这样的房子正常居住、出售,不会因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而受影响。

法律界人士则提醒:《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目前住宅用地续期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但商业用地续期如何处理,很有可能会根据签订的合同条款处理。其中,部分到期的商业用地极有可能需要缴费续期。因此,有意投资商铺的市民要留意商铺的土地使用剩余年限。如果土地使用剩余年限过短,投资自然风险更高。(记者:唐兰刚)

(实习编辑:苏文琴  责任编辑:彭云鹤)

责任编辑 彭云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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