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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襄阳市加快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出台

云上襄阳  2019-04-13 11: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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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襄阳市加快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正式出台。目的是促进我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加快文化强市建设。

根据政策,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对文化企业新获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的,除国家、省、市正常奖励外,所在地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每个15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的文化企业,除国家、省、市正常奖励外,所在地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每个15万元奖励。

对在境内主板、创业板上市的文化企业,给予400万元支持;对在境外上市的文化企业,给予300万元支持;对在“新三板”挂牌的文化企业,给予150万元支持。

凡在我市注册成立的影视类企业,自注册成立之日起5年内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年份,本市级财政按照其对地方实际财政贡献度的100%进行奖励;自注册成立之日6至10年内,本市级财政按照其对地方实际财政贡献度的60%的比例进行奖励。

在我市注册的影视制作机构制作的电影,票房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国产影片、1亿元以上的中外合拍影片,按照票房收入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电视剧在中央电视台和地方卫视黄金时段播出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获得电影华表奖、金鸡奖、百花奖及电视剧飞天奖的影视剧作品,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每部奖励资金不超过200万元或给予1∶1配套奖励。

凡在我市注册的动漫企业,出品的动漫电视剧在中央电视台及地方省级卫视黄金时段首播,按照每分钟二维2000元、三维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出品的动漫电影在国内院线上映,按照投资比例一次性奖励票房收入的3%,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出品的动漫出版物首次获得国际或者国家奖项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来源:云上襄阳

(责任编辑 吴松)

责任编辑 吴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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