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前哨 | 举报违法施工竟遭部门“踢皮球”
在黄石市,一个小区的居民,去年就开始举报一个在建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但是不管他们怎么举报,似乎都没有什么作用。业主代表在黄石市多个部门间奔走,反映问题。相关部门却你推我,我推你。每个部门都说自己管了,但似乎每个部门又都没管。
黄石市民孙女士居住的龙城山庄小区,靠南有并排的1、2、3栋楼,是7层的多层住宅,住着112户人家。去年夏天开始,紧挨楼前的一个建筑工地,日夜施工,严重扰民。小区业主开始向有关部门举报。
投诉电话是从去年热天开始了
去年热天 他们打那个地桩的时候
12345市长热线天天打
投诉电话给市长热线啊
还有城管热线啊
我们几乎每天都在打
频率很高
奇怪的是,不管小区业主怎么投诉、反映,这个工地还是我行我素,照旧施工不误。龙城山庄小区的业主,反复找到相关部门,始终没有什么效果。直到今年二月,业主们算是得到一个回复。
黄石市规划局的领导跟我们说
它没有审批的那个手续
我们这个小区的人才知道
它是未批先建的
这个是一个违规的工程
一个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项目,违规施工;尽管举报声接连不断,它还能不管不顾地持续扰民。
没有任何效果嘛
反而楼是越建越高嘛
这就是现实的东西就是这样的
举报过程中,黄石相关部门的态度让业主们十分不解!
我们每个星期都去了
黄石市城管 黄石港(区)城管
规划局都去了
去了他们都让我们等
等等等
我现在觉得是这样的
把我们老百姓像踢皮球一样
没有一个正式部门真的管(事)
记者与业主代表一起来到黄石市规划局。
今天你们再来
我还跟你说
规划局没有批
我现在还跟你说这个话
记者了解到,这个在建项目名为“黄石市蓝溪汽配城”。工地现场标出的名称却是“欣隆·黄石1号”, 拟建33层的住宅楼。记者还了解到,这个项目位于黄石气象观测台一公里限高区域内, 33层的高楼是超过限高的。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黄石的规划部门又是如何处理这个事情的呢?
我们去年八月份
黄石港(规划)分局
给他们下达了《停工通知书》
也不准他们做
说是去年八月下了《停工通知书》,可是,今年2月26日,黄石市规划局给龙城山庄业主委员会的《回复》的说法却是——“该项目于2018年10月申请规划及设计方案调整,目前正在进行审查程序,待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审定后,将按法定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向周边利害关系人征求意见,并依法依规办理后续规划审批手续。”
这个项目已经未批先建多时了,《回复》说的“批前公示”,“ 向周边利害关系人征求意见”,不是一句空话吗!还有意义吗!
去年下了停工通知以后
你就直接去找城管部门
他是城管执法局
记者找到辖区城管部门——黄石市黄石港区城管局,向该局局长转达规划部门的意见。
(你们城管就是它没有(审批)手续
就不能让它做啊)
你不能说它没有手续
(不审批它就属于违章嘛
这是蛮简单的道理)
违章也不是你一句话
说是违章
显然,黄石港区居然还不认为蓝溪汽配城的未批先建属于违章行为。
事实上,早在2018年2月20日,黄石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给黄石港区控违办、黄石港区城管局的一份《交办通知》上写得清楚:“蓝溪汽配城相关规划手续不完善,正在施工建设中,请你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记者又找到黄石市城管委,黄石市控违办就设在这里。
我已经给他(区城管)下了单子
我没下这个东西
你可以说我不对
我的职责确确实实是这个职责
我只有这个权力
我又不是执法的
(您跟它下了督办
它一直不办)
它不办我也没得法
我也不能说别个
所以你肯定到区里找一下
肯定最直接
问题又被推回到黄石港区!
黄石港区城管部门,为什么不执行上级部门下达的《交办通知》呢?对于暗访记者的质疑,该局一位副局长是这样说的。
我们去管了啊
但是区政府专门为这个事情
找了几个部门开会
街道办 我们(城管局)
还有建设局 规划局
叫我们做好协调工作
支持它的工作
我并不是没管
从它出土我们开始管起
我不能多说
你像我城管也是政府下面一个部门
面对业主们的不断反映、投诉,黄石市、黄石港区两级相关部门曾多次承诺要把这个违建项目停下来。
记者找到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刚好遇到分管副区长。
我不是说了让它停的吗
好 我来跟他说
随后,这位潘副区长匆匆离开现场。截至目前,这个未批先建的房地产项目依然在如火如荼地施工……
小帮有话说
一个项目,未办审批就先行施工。它损害周边住户的切身利益,却既不公示,又不征求意见:它在气象观测台一公里限高区域内,拟建高度却敢超过限高规定。黄石市规划局、黄石市控违办都曾行文要对这个未批先建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可就是处理不下去!执行部门无视上级部门的行文,上级部门发文过后对执行情况不管不问。这样的怠政、懒政不作为,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违背的是“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根本宗旨!
《党风政风前哨》回访:房县成立整治专班全面排查烟花爆竹零售店
去年12月《党风政风前哨》栏目曝光了十堰市房县城区不少烟花爆竹店开在居民楼内的问题。当地整改情况如何?一起来看记者的回访。
去年12月28号,《党风政风前哨》栏目曝光了 十堰市房县城区里烟花爆竹零售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情况普遍的问题。
节目播出的第二天,房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当天上午召开专题会,成立了由安监、公安、工商、质监共计16人的专项整治专班,要求专班人员与原单位脱钩,扎实开展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从(2018年)12月29号到1月21号
走遍了全县所有乡镇
对45家专营店进行了专项整治
已经关闭了6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店)
转址了3家 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7份
同时,对烟花爆竹销售企业无证经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安全距离不足、非法采购、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等违法行为,制定长效打击机制。
问题曝光后,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启动追责问责程序,相关责任人受到组织处理。
责令房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传斌,正科级干部刘忠义作书面检查,并在局党组会议上公开检查。
【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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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田思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