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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通知 | 关于印发《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鄂知发〔2019〕1号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9-02-21 10: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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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8〕32号)和《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8〕33号)的精神,现制定《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9年1月30日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支持民营经济持续

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8〕32号)和《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8〕33号)的精神,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基本保障作用,大力支持我省民营经济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现就知识产权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依法严格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

1.加大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对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同等保护。会同相关部门集中查办一批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案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高压态势。

2.加快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中国武汉(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加大两个中心针对民营企业的工作力度,大幅提升重点产业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效率。

3.建立知识产权涉外纠纷应对和援助机制,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湖北省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探索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为我省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有效服务和有力支撑。

4.全省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要主动作为,实施首问负责制,上门为民营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民营企业上门服务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快速反馈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5.推进省知识产权行业信用平台建设,加快建立我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6.开展民营企业品牌服务面对面行动。进一步紧密与民营企业知名品牌的协作联手,强化订单式打假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民营企业商标权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推进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7.主动指导民营企业更好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手段,拓宽融资渠道,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为更多的民营企业提供风险补偿、补贴贴息等扶持政策,降低融资成本。

8.充分发挥保险对民营企业的增信增贷作用,完善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融资模式,支持担保机构面向民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融资担保业务,增加民营企业融资规模。

9.认真调研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利用各类银企对接平台,组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宣传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2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接活动,畅通融资渠道。全省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数占比要超过50%。

三、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战略

10.深入实施高校和企业知识产权示范工程,引导更多民营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提升民营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战略的能力。

11.组织推荐更多民营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提高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及湖北省高校和企业知识产权示范工程中民营企业的比重。

12.选派优秀知识产权特派员深入民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业务辅导,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评议、高价值专利培育、商标品牌培育、地理标志精准扶贫等工作,提高民营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水平。

13.建立品牌孵化库,为民营企业提供商标品牌建设“面对面”指导,支持民营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申报注册地理标志。

四、鼓励民营资本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14.激发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民营经济活力,在市场准入、行业监管等方面对国有、民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一视同仁。

15.加快建设东湖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培育引进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为民营企业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16.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援助活动,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初创困难民营企业提供免费知识产权服务。

五、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

17.充分发挥湖北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司法、知识产权等多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积极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多渠道、便利化解决模式。

18.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局新一代地方(湖北)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检索及分析系统的推广应用,引导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利文献服务网点和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建立专利信息服务站点,进一步完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网络,为民营企业提供专利信息查询分析和培训等公益服务和帮扶服务。

19.每年至少组织1-2场专门面向民营企业的专利收费减缓及相关申请政策宣讲会,让专利收费减缓、专利优先审查绿色通道、专利审查高速路等政策更多惠及民营企业。上门为民营企业提供专利优先审查、专利权质押登记、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等服务。

20.联合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开展“千家民企面对面”活动,梳理民营企业名录,配合专利审查员、专利代理师走访民营企业,全年参加走访活动的专利审查员和专利代理师不低于100人次,助推民营企业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效益。

21.加大对省内商标受理窗口的指导力度,扩大商标业务受理事权,为我省民营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商标受理服务。

六、加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

22.加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将民营企业负责人、业务骨干培养纳入年度全省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计划,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定制化”培训工作。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湖北)基地、湖北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定制培养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实务人才,每年面向民营企业组织培训班次10期以上。联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机构面向民营企业开展精准化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每年面向民营企业组织各类培训1000人次以上。

七、提高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意识

23.积极倡导创新文化,将民营企业作为重点群体,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广泛报道,深入宣传国家和湖北省扶持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提升民营企业对知识产权政策的知晓度。

24.调研民营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提升企业竞争能力的典型案例,组织专题报道,讲好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故事,营造良好知识产权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 黄静蕾)

责任编辑 黄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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