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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间借贷案件数首超离婚案 这四地成“重灾区”

湖北日报  2018-07-11 06: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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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北省民间借贷案件数首超离婚案 总量居民事案件之首

7月10日,记者从湖北省高院获悉,今年1至5月,全省法院共审理民间借贷纠纷30364件,同比增长26.46%,数量首次超过离婚纠纷在民事案件中排第一位。

案件数量持续“井喷”,武汉、襄阳等地成“重灾区”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田昌兵介绍,湖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从2015年以来进入高发期。2015年,全省受理该类案件36050件,同比上年增长49.36%;2016年,受理该类案件42560件,同比增长18.06%;2017年,受理该类案件52595件,同比增长23.58%;2018年1至5月份30364件,同比增长26.46%,数量首次超过离婚纠纷在民事案件中排第一位。

值得注意的是,湖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地域分布较为明显,武汉、襄阳、十堰和宜昌地区案件数量多、相对集中,自2015年至今,上述地区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年受理数量持续居全省前四。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呈现三大新趋势

省高院民一庭庭长杨文雄杨文雄介绍,民间借贷行为游离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极易伴生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欺诈等犯罪行为,危害借款人利益,冲击金融市场秩序,且由于民间借贷主体法律意识淡薄,交易手续不完备,借贷行为隐蔽性强,往往伴有“砍头息”、高利贷等现象,容易引起法律纠纷,并衍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呈现出三种新趋势:

趋势一:借贷主体多元化、复杂化以及借贷目的、资金用途发生变化。借贷的出借对象从“熟人关系”,扩展到合作伙伴、同学、同事、朋友、邻居甚至不相干的人等“非人格化”的范围。一方向多方融资甚至第三方的参与,借贷目的从传统的救急、日常生活周转需要等转向生产经营、投资房地产甚至进入虚拟经济,企业之间及企业与小贷公司、典当公司以及公民个人之间因开发房地产、收购股权、借贷“过桥资金”偿还贷款等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与同一企业或个人有关的“系列案”较为常见,当事人民间借贷用途和借贷资金来源往往隐藏较深,不容易辨识查明,加大法院审理及执行工作难度。

趋势二:高息借贷、复利借贷,并以多种形式掩盖的现象较为普遍。出借人大多采取隐含、迂回、引诱、第三人担保等方式进行高息贷款,或采取在本金中提前扣除高额利息的“砍头息”方式,或采取不约定利息而将实际将一段时间内产生的利息计入本金方式,或采取同时支付利息和违约金方式,实际利息往往超出年利率24%的法定幅度。

趋势三:民间借贷往往与其他法律关系混杂交织,审理难度较大。往往涉及到与担保、股权转让、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及“以物抵债”等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相互交错,给审理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杨康 通讯员:梁学东

(责任编辑:刘浪)

责任编辑 刘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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