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任免一批干部,涉及恩施、咸宁、孝感、天门
湖北新闻微信号 2018-07-05 14:59:29
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
王志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恩施州人民政府决定:
王志华同志任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正县级);
范荣同志任州公安局副局长;
曾东兴同志任州政府应急办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宋法明同志任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谭志雄同志聘任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总工程师,聘期四年,试用期一年;
白斌同志任湖北恩施唐崖土司城遗址管理处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姜波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予以正式任职。
免去:
免去武刚同志州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毛秀君为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边现龙的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茨蓉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接受毛秀君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孝感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谢东安同志为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爱国同志为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决定免去:
张国雄同志的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荣华同志的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杨忠东同志的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叶天林同志的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肖建成同志的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职务。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任命:
蒋诗雄为天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郭卫红为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净潭乡联络处主任。
免去:
蒋诗雄的天门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胡金华的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净潭乡联络处主任职务。
(责任编辑 黄静蕾)
责任编辑 黄静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