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版权声明
2016-05-05 09:25: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我省“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原创作品的创作力和影响力,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招标征集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15]8号)精神,省文明办决定继续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第三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
增强版权意识。各地各部门要事先将征集要求和有关事项告知投资人、创意人、制作人,明确参与人的肖像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相关法定权利义务。
创作单位及个人要坚持原创,杜绝侵权,禁止一稿多投和重复获奖。如存在涉嫌抄袭、模仿、一稿多投和将已在其他各级各类公益广告征集活动获奖作品进行重复投稿等行为,责任自负,并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作品一经采用,主办方享有对入选作品的使用、修改、拍摄和无偿刊播等权利。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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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洪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