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为何台湾电信诈骗嫌犯多
图为:14日,民警提审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
近日,肯尼亚将77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国大陆,其中大陆犯罪嫌疑人32名、台湾犯罪嫌疑人45名。这是我国首次从非洲大规模押回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
14日,记者采访了办案民警和在押的部分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
骗术环环相扣
1992年出生的犯罪嫌疑人简某是台湾桃园人,2014年10月经朋友阿耀介绍来到肯尼亚。
“阿耀安排我去吉米那里,让我冒充警察打电话骗人钱。”简某供述,整个团伙在吉米(犯罪嫌疑人之一,负责外联、翻译、接送等)租的别墅里集中居住。按照分工不同,“一线”住在一层,“二线”和“三线”住在二层;老板“胖财”单独住在一层的一个房间里。简某是一名“二线”。
所谓“一线”“二线”和“三线”,简某介绍:“一线”大约10来人,在一层客厅接听“客户”(受害人)电话。“用的都是座机,大概有十几部电话,每人一部;另外,还有一个专门操作电脑的人。”
“二线”的人都在二层,也有10来人,分别在四五间房里,每个房间有两部座机。“三线”的人少一些,也在二层,在一个房间里打电话。
团伙是如何实施诈骗的呢?
办案民警介绍,首先是“一线”里操作电脑的人按照老板给的电话号段,向大陆发送群呼业务,“大陆群众接听到的是一个语音包,说你的医保卡出了问题,要了解更多信息请按9。”
如果受害群众按下“9”键,电话就接通到“一线”的人。“‘一线’的人冒充医保人员,以查询为名套取客户的身份信息,跟客户说他们的信息被盗用。‘一线’都是按照话术单上的内容讲,讲完之后就将电话转到我们‘二线’,同时让人送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客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简某供述。
“我们二线的人冒充公安局警员,受理客户的报案,等客户讲完之后,我们会让他们等一下,一会儿给他们回拨过去。”简某供述,“挂完之后,我们用座机给客户回拨过去,冒充警官再按照话术单上的内容跟客户讲,说他们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让客户提供姓名、家庭情况、职业、收入等信息,还有他们经常使用的银行账户。”
为了让受害人深信不疑,诈骗团伙在打电话时还会播放预先录制的背景音,如医院、公安局等场景;同时还使用改号软件,可将来电显示为大陆任何公安机关的电话。
“我们让客户拨打114,查询手机显示的号码是不是公安局的电话。我们会给他一分钟查询时间,到时间再拨过去。”简某说,他们会进一步套问出受害人的账户余额,如果是小额,就由二线直接诱骗对方转账汇款;如果金额较大,就会把电话转给“三线”,由“三线”的人冒充金融犯罪科科长继续跟受害人谈汇钱转账的事。
办案民警介绍,“三线”在整个犯罪链条中技术含量最高,有着高明的骗术,能应对受害群众各种问题和质疑。有时候为了一个“大单”,老板甚至会专门请出“优秀”的“三线”上阵,最终目的就是骗得受害人将钱款汇入指定的银行账号。
骨干均为台湾人
办案民警介绍,在许多电信诈骗团伙中,老板和骨干都是台湾人,简某、许某所在的诈骗团伙亦是如此——老板“胖财”、“二线”和“三线”均为台湾人,剧本即“话术单”也是由台湾人来编写;“一线”则以没什么诈骗经验的大陆人为主。
老板“胖财”在招募人员时尤其看中那些有诈骗经验、有案底的人员,千方百计网罗到旗下。
据简某供述,团伙内部不仅分工明确,管理也极为严格。为确保各个成员专心投入,提高诈骗得手率,各“线”之间还有着严格界限。“‘一线’‘二线’在讲单子的时候,不能有其他人靠近;‘三线’都在一个房子里,除了老板能进去,其他人都不能进去。”
办案民警介绍,台湾电信诈骗起步较早,诈骗的主要对象是台湾民众。随着台湾加大防骗宣传力度,诈骗没有了市场。2002年前后,难以在台湾立足的电信诈骗团伙将眼光投向大陆,开始向福建等地转移,以诈骗大陆群众为主。“一线的部分可能有变化,如冒充医保、邮局、快递等,但继而还是会利用民众对公检法的敬畏和信任,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完成诈骗过程。”公安部刑侦局副处长张军说。最新的诈骗手法之一是开设中国大陆司法机关的“山寨网站”,根据受害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和照片制成“通缉令”挂在网上,把链接发给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是不会上网的中老年人,就通过传真发送“通缉令”,让受害人在又惊又怕中信以为真、落入圈套。
2009年4月,两岸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加大了对电信诈骗的联合打击力度,诈骗团伙继而向东南亚、非洲、大洋洲等国家转移,一些团伙还向俄罗斯远东地区转移,实施跨境电信诈骗。“诈骗的窝点越设越远,主要是考虑远离中国大陆,增加抓捕难度,从而逃避打击。”张军说。
台湾对电信诈骗量刑轻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罪愈演愈烈,发案数量年均增长20%至30%。其中,以台湾犯罪嫌疑人为首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在东南亚、非洲、大洋洲等国家设立诈骗窝点,招募话务人员,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向大陆群众疯狂实施电信诈骗,危害十分严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据统计,以台湾人为骨干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实施的诈骗案损失占全部电信诈骗案损失的50%以上,千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台湾电信诈骗集团实施的。例如,2015年12月29日,贵州都匀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出纳杨某被台湾电信诈骗集团骗走1.17亿元。
针对严峻的涉台电信诈骗犯罪形势,2011年以来,两岸警方联手赴印尼、柬埔寨、菲律宾等国,先后组织多次跨国跨两岸同步抓捕行动,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7700余名,其中台湾犯罪嫌疑人4600余名。
然而,由于台湾法律对电信诈骗犯罪量刑较轻,证据认定标准与大陆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很多犯罪嫌疑人或无法定罪、或重罪轻判,判处刑罚的不到10%。2013年8月,北京公安机关在柬埔寨抓获并移交给台湾警方处理的犯罪嫌疑人林明浩、梁家弼、吴汉杰等21名团伙头目,2015年又出现在印尼、柬埔寨、澳大利亚等国开设诈骗窝点,招兵买马、继续作案。
统计显示,每年约有100多亿元人民币的电信诈骗犯罪赃款被骗子从大陆卷到台湾。来自台湾方面的资料表明,现台湾有近10万人以从事电信诈骗犯罪为生。“台湾没有制定专门针对电信诈骗的刑法条款,而是把电信诈骗当作一般诈骗对待,刑期低、经济制裁力度不够,存在立法不严、处罚太轻等问题。”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樊崇义认为,台湾方面应通过立法加大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在罪名确定、打击方法、处罚规则等方面予以完善,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罚。”
(责任编辑 吴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