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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身边廉洁小故事】第三期:500元话费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2016-04-12 20: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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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8日上午,正在上班的来凤县法院干警张明勇的手机上传来了短信声响,他看了一眼手机就纳闷了起来。

“谁给我的手机上充值了500元话费呢?难道是谁不小心输错了号码?”一头雾水的张明勇百思不得其解。

“会不会是哪个当事人给充的?你可不能犯错误啊。”在旁的同事关心地提醒说。

出于职业敏感,张明勇想起了一年前的一桩旧案。2015年2月,来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起向某申请执行案件,由于执行标的大、被执行人的社会关系复杂等诸多原因,裁决庭将此案交由张明勇所在的执行裁决庭办理。为了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尽早得以实现,接受案件后,他详细了解案情,制定执行措施,并与全庭干警一道谋思路、寻对策,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最终,最大限度的将向某申请执行的标的款分期分批执行到位。向某真切的体会到法院执行人员工作的细致和艰辛,为表达感激之情,他多次想请张明勇吃饭,想向他送礼,但都被张明勇严辞拒绝。

“难道会是他?”正如张明勇分析的一样,几次吃请被拒绝之后,“万般无奈”之下,向某于2016年1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在张明勇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其手机充值了500元话费,以示答谢。

一直压在张明勇心上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弄清事情真相后,张明勇当日下午就主动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了情况,并拿出500元现金,请求院纪检监察部门退还给向某。

院纪检监察部门通过与向某沟通,指出其间接向执行人员送礼金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及严重后果,在及时退还500元话费的同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向某深感自己的行为不妥,同时也对张明勇的公正廉洁深表敬佩。

“执行法院的判决,帮助申请人挽回损失是我分内之事,如果真的接受他的吃请,拿他的‘好处费’,我的心也不会安宁的,退还了这500元,我心里的一块石头算是放下了。”张明勇长吁了一口气说道。

“我为我自己的行为感到惭愧,现在公职人员的作风真是没得说,不接受吃请,接受我的手动点赞可否?”向某专程赶到执行裁决庭并竖起大拇指说。

500元话费换个“赞”,要得!张明勇和在旁的干警们全都会心地笑了。

(来凤县纪委)

责任编辑 何潜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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