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 评选活动奖励办法
2016-04-12 17:09: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我省“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原创作品的创作力和影响力,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招标征集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15]8号)精神,省文明办决定继续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第三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
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按照作品类别,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根据各单位组织报送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1.平面类:
一等奖1名,奖金或奖品:8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或奖品:5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或奖品:2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或奖品:1000元。
2.音频类:
一等奖1名,奖金或奖品: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或奖品: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或奖品:1000元;
优秀奖4名,奖金或奖品:500元。
3.视频类:
一等奖1名,奖金或奖品: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或奖品:7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或奖品:4000元;
优秀奖6名,奖金或奖品:2000元。
☆点击下方附件,下载填写大赛报名表:
责任编辑 洪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