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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广州拟全面禁行电动自行车

长江日报  2016-03-31 07: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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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传来广州全面“封杀”电动自行车的消息!据广州媒体报道,备受关注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下简称“草案”)前日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第50次会议审议。草案明确,广州拟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摩托车实施“五禁”——禁售、禁油、禁行、禁停及禁营运,其中对于电动自行车,首次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全面禁行,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无论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违者按每售一辆处以2000元或者最高5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广州重拳出击“五类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装(拼装、报废)车)多年,目前整治已经正式进入立法阶段。

与摩托车一样,广州草案中认为禁止电动自行车的必要性,在于对电动自行车的源头管理缺失等客观因素,数量巨大的电动自行车,带来了集交通、治安、社会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问题。

其实早在2006年,广州就借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颁布,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和上路行驶。近年来,“五类车”的非法营运行为严重影响到广州市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对此,广州警方一直保持高压严管的态势,对“五类车”的违法行为全力做到“见违必纠”。

电动自行车经济又快捷,在大中城市颇受青睐。但超速、抢行、逆行等现象则带来了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肇事逃逸后,也难以追查。和广州一样,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增加,许多城市的市民与管理部门,对于电动自行车,最担心的就是安全问题。多数城市出台了地方法规,严管电动自行车上路,从趋势上看,限制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主流,至少超标电动自行车是绝对不受待见的。

现状

1995年第一辆电动自行车走出清华实验室,如今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国和消费国

产销量  全球90%以上

年销量  3000万辆

保有量  1.8亿辆

看看大城市怎么严管电动自行车

广州“禁电”一旦通过,影响的并不只是广州这一个城市。此前,不少城市已经对电动自行车采取了诸多限制措施,目前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主要有三种:

严格实施

上牌管理

禁止销售

禁止上牌

禁止超标上路

严控总体数量

“禁电”多年一波三折

北京

早在2002年,北京市政府就宣布不再发展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临时牌证有效期截至2005年12月31日,期满后不再核发、换发并禁止上路。2005年12月31日,北京取消“禁电”,执行目录管理制度,列入目录车辆核发牌证。

北京预计明年元旦起全面实施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在北京工商局网站中,每隔一两年时间,就会发布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至今为止共公布二十批,涉及不同品牌电动自行车。只有在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备案,才能获得在北京市场销售的准入条件。

上海

超标电动自行车将禁行

明年3月1日起,所有沪上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都将失效,“超标”电动自行车将面临无路可走的困境。

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

武汉

2013年10月,武汉出台规定三环线(含)以内区域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2014年10月起,武汉市三环线之内不再允许黄牌超标电动车行驶。

凡最大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电动车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大于24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大于48伏、前后轮中心轴大于1200毫米、不具备骑行功能和超速断电装置的两轮电驱动车均为“超标车”。此类车依法纳入机动车进行管理,按相关规定不予上路、不得上路行驶。对准予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长期号牌(白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深圳

全城“禁摩限电”拘留322人

深圳也是最早开始治理电动自行车的城市之一,早在2011年就出台了“限电令”,深圳各区主干道自2012年4月开始均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违禁者将罚款200元。

目前,深圳市正在开展大规模的“禁摩限电”专项集中整治。今年3月底至6月,深圳将集中开展6次大规模整治,从生产、销售及维修门店源头,拉客聚集源头,拉客仔居住地及限行区域的源头及使用单位的监管源头四个方面开展行动,力争达到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的目标。3月22日,深圳禁摩限电行动第一阶段首日共查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3406辆,拘留322人。

海口

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

为有效控制电动自行车的迅猛增长,保障道路交通顺畅、安全,海口市2015年修订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明确对海口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规定“本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办法还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总量控制、增加电动自行车《目录》的退出机制、记录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并建立个人诚信档案管理系统、鼓励驾驶人为电动自行车购买相关保险。

杭州

超标电动自行车限制上路

目前,杭州市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为207万辆,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高达150万辆。对电动自行车安全存在的问题,杭州2015年修改了《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制度”,通过登记目录,扎紧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关口,限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行驶。在实施目录管理的基础上,交警部门在路面执法上要加强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查处力度。

广州“禁电”大事记

2006年

广州就借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颁布,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大约30万辆电动自行车,50万辆摩托车被禁止上路。

2007年1月1日起

广州八大市区全面禁摩,电动自行车再次连带被当作隐患被列入禁行名单。

2014年10月13日

广州市出台《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针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生产、销售、供油、通行和停放管理,《条例》首次做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规定。其中明确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电动自行车行驶,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升级为禁止生产超标、销售以及加改装电动自行车。

(责任编辑 吴松)

责任编辑 吴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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