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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人社部: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

新京报  2016-01-14 08: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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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各地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昨日(13日),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据介绍,在目前已经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省份,一般按照“筹资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政策进行统一。“整合后要使制度更加公平、保障待遇更加均衡、服务更加规范。”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在推进相关工作时,要避免因个别特殊保障政策的调整而导致参保人员待遇的暂时性下降。

两项医保制度统一后,管理体制也需要理顺。但统一后的医保,其行政管理部门究竟是人社部门还是卫计部门?《意见》并未对这一问题进行明确。从地方试点情况看,至今为止,在省级层面做出统一安排的山东、重庆等省份都是要求人社部门来管理,市级统筹的地方也大多要求城乡居民医保划归人社部门。

有专家表示,卫生部门既管医疗机构,又管医保基金支付,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但也有观点认为,卫计委具有监管医疗服务专业上的优势,有助于实现医保筹资方和服务方的合作。

统一后的医保基金将提高统筹层次,该负责人表示,原则上实行市(地)级统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要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基金分级管理,充分调动县级政府、经办管理机构基金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对于“创新经办管理”,该负责人表示,可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新经办服务模式,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责任编辑 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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