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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斩断长江非法渔获物经营产业链 助推宜昌绿色发展

  2021-01-11 1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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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捕禁渔,是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滨江公园看江豚腾空,追逐成片的鱼群,已成为宜昌市民悠闲娱乐活动之一。随着长江流域全面禁捕的推行,宜昌江段的渔业资源正在逐渐恢复,成为众多鱼类繁衍栖息的乐园。

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决执行中央、省、市长江禁渔的工作部署,紧盯从源头和终端斩断长江非法渔获物经营产业链的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为保护渔业资源,助推宜昌绿色发展,贡献市场监管人的力量。

市场监管部门对流通环节进行检查

宣传入耳入心

“长江鱼”退出餐桌

“大爷,请问您知不知道长江禁渔?”昨日,记者在陶珠路江边遇到散步的杨老先生,“怎么会不知道!报纸上经常登。江边还有告示牌!”老人边说,边指了指陶珠路一带的餐馆告诉记者,好几家餐馆以前都把野生鱼、长江鱼作为招牌菜,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广告招贴上的“长江鱼”消失了。

走进杨老先生指点的几家餐馆,门口的招贴、餐桌的菜单上,都没有了“野生鱼”、“长江鱼”字眼,纸巾盒上“江鱼”的“江”字,也被黑色记号笔抹掉。“现在大家都习惯啦,来吃鱼的都知道没有长江鱼了,我们的生意也平稳过渡了。”一位老板娘介绍,自家找到了湖泊、水库等优质水源内的养殖鱼作为替代,味道、环境不变,价格低了,经过短暂的过渡期,消费者也都能理解。

去年年中,宜昌市政府发布通告:长江宜昌城区段葛洲坝以上水域,自2020年7月1日零时起,暂定实行10年禁捕,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实行永久禁捕。

宜昌市市场监管局立即行动,宣传引导打头阵,半年多来,利用平面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宣传1876次,广泛宣传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和长江生态修复的政策,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食用长江非法渔获物。加大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十年禁渔”通知、给经营者的一封信等资料共计19292份,与食品经营者签订禁渔承诺书6951份。利用食品经营者的户外门头LED电子屏1689处,滚动播放禁渔宣传口号,在城区77个农贸市场设置“五不得”宣传牌118个。

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清理、拆除长江鱼广告、招牌、菜单4086块(个份)。开展广告定向监测600余次,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运输、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和非法捕捞工具的违法违规广告,对广告监测中发现的相关违法广告线索,立即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处理。

线上线下无盲区

强化全产业链监管

“如果含有‘长江’‘江鲜’‘渔港’‘捕捞’等字样,企业名称是无法通过注册审核的。”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监管从“头”开始,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注册登记,管好市场准入,全面排查现有企业名称、字号、经营范围中含有“长江”“江鲜”“渔港”“捕捞”等字样的水产品销售企业和餐饮单位,对不合规市场主体限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新申请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有特定字样的一律停止办理注册登记。

此外,去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严控渔具销售,管好非法工具。对渔具店加强市场检查,禁止销售电鱼、炸鱼、毒鱼等捕鱼设备设施。实行实名销售制度,要求经营户如实填写进出货记录、购买人的身份证信息、联系电话等,做好销售管理,并积极主动向购买渔具的消费者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宣讲。共检查渔具店3933家次,查办3起销售禁用渔具案件,没收地笼、翻板钩、锚钩等渔具共计174个。

针对水产销售、餐饮单位等,市场监管部门严管渔获物流通。出动执法人员3.4万人次,检查生产企业54家次、各类市场及水产销售主体1.9万家次、检查餐饮单位3.3万家次,督促企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加工和销售在长江流域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采购和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动物及其产品。

线下全覆盖,线上也不是真空地带。宜昌市市场监管局加强网店监测,抓实网络交易监管。着重对开有网店的23家渔具店、113家土特产店、770家餐饮店进行重点监测,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34家。同时督促电商平台将售卖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列为禁售目录,并纳入平台禁售商品名录和违禁词库。对发现有违法违规销售信息的900多家餐饮作下线整改处理,清理餐团单2000余单。

此前,宜昌长江干流段共有9处以加工销售“长江鱼”为特色的餐饮集中区,其中枝江1处(江口)、夷陵区3处(黄陵庙、坝区、峡口风景区)、点军区3处(桥河一线江景、牛扎坪、桥边夜市)、西陵区2处(陶珠路、西坝),共计522户。该局已对其进行全面清理、整改。

查办打击加力度

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去年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打击非法捕捞渔获物 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为主题,召开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第三批典型案例。其中,宜昌市伍家岗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彭某某水产批发部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入选。

2020年10月12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暗访督导组通报的线索,宜昌市伍家岗区市场监管局对伍家岗区彭某某水产批发部依法进行检查,发现店内广告招牌中有“野生龙虾”字样。经查,该店销售的龙虾都是从水产品店购进的人工养殖龙虾,在广告招牌中标称“野生龙虾”为了招揽生意吸引顾客。此行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伍家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查处。

为加强检查督办,宜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班子成员带队,分三个专班对各县市区禁渔工作进行督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制成问题清单,责成各县市区限时整改。将国家市场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在宜昌暗访发现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督促企业改正,指导县市区局立案查办。

目前,宜昌市市场监管局已查办长江禁捕违法违规案件15起。包括销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渔具、播放含有“长江野生鱼”菜名的电子广告、在包装上虚假宣传等。

据悉,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联合农业、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聚焦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误导欺诈消费者、销售无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等重点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走在宜昌街头巷尾,“野鱼”广告招牌已不见踪影,餐饮店“长江鱼”菜谱也一律更新,斩断长江非法渔获物经营产业链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禁渔期内,该局将开展常态化的检查,凡是发现有销售禁用渔具、非法收售长江鱼的违法行为,都将依法从严查处,凡是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的,市民可以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举报,也可拨打12315热线举报。

保护长江水生生物、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是每位公民的义务,也是长江大保护的重要内容。宜昌市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市民,将生态文明理念付诸行动,携手绘就宜昌江清水阔任鱼游、人鱼和谐共相处的美丽生态画卷!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 柯凯)

责任编辑 柯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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