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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80名!面向基层和一线,东湖高新区首届劳模评选启动

光谷融媒体中心、东湖高新区总工会  2021-03-16 17: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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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表彰范围

东湖高新区成立以来,特别是近三年,在“三个光谷”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工人、科教人员、管理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

东湖高新区劳动模范候选人应有一定的荣誉基础;已获得武汉市劳动模范或省部级以上荣誉的人员,原则上不重复评选;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含)及其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已故人员一般不予追授,但在评审过程中去世的可以追认;现役军人不参加评选;外国人以及持有外国绿卡的人员均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东湖高新区劳动模范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推进“三个光谷”建设进程中取得显著成绩,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贯彻新发展理念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推动东湖高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 在培育新动能,强化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建设创新型企业,推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 在围绕推进建设创新光谷、富强光谷、美丽光谷“三个光谷”升级版建设中,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增进民族团结,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东湖高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 在坚持绿色发展,加强东湖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 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促进东湖高新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 在东湖高新区劳动竞赛和技术技能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技术技能水平领先,为企业发展和行业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

9. 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0. 获东湖高新区表彰、通报表扬及东湖高新区各项绩效目标考核优秀者,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者;

11. 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推选对象必须是获得过园区、街道、部委办局(总公司)综合类表彰的先进个人。企业负责人中,凡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工会经费,未组建工会和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未建立职代会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以及近三年以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不得作为推选对象。

三、评选名额

评选东湖高新区第一届劳动模范80名。各单位推荐劳模候选人按照大于分配名额20%的比例进行非定向差额推荐,优中选优。

本次名额分配: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围绕全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以及“三个光谷”建设,对相关单位和相关项目做一定倾斜。

二是坚持均衡原则。按照各单位职工总数、工会作用发挥、对社会的贡献等情况进行初步分配。

三是坚持向一线职工倾斜。按照结构比例要求,保证一线职工、科教人员及非公企业职工的比例和名额,控制企业负责人和科级领导干部的名额。

四、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广大职工群众,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办法进行。评选程序共有6项:公推初审、资格预审、联合会审、重点考察、终审决定、社会公示。

总体要求是:

1. 坚持民主推荐。推荐人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注重选树长期工作在生产、科研一线,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新时代特色的先进个人。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坚持原则,优中选优,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确保选树对象的先进性。

2. 严肃推荐审核工作纪律。要严肃评选纪律,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不得递补或重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 按要求及时上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表彰奖励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受到表彰的人员,授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劳动模范”荣誉,并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联系地址:东湖高新区劳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区总工会)(武汉市洪山区九峰街道高新大道777号 光谷公共服务中心2号楼5008室)。

联系电话:67880051。

(转载编辑:创魔方  来源:光谷融媒体中心、东湖高新区总工会  编辑:张希祉  审校:张隽玮)

责任编辑 曾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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